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应交验什么材料?
答:(1)网上“预报名号”。
(2)现役军人的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;其他考生的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无身份证者由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制式身份证明,证明含照片和身份证号并盖章);外省籍考生还应提供暂住证和单位证明。
(3)报考河北师范大学“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”各专业的考生,须提供学校证明原件。
(4)符合录取照顾政策(见“招生政策”第四项)的考生,须提供证书原件、复印件或有关部门的证明。贫困县考生须出具单位证明信或村级及以上证明信原件。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、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,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出具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《自谋职业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免试生还须交验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证明原件。
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现场信息确认时办理相关手续,逾期不再办理。